和平县野生动植物特种养殖 审批中心
审批中心的设施建设,可以总结为:一、设施建 建要求
1、依据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总量控制在8000亩左右,其中水源条件好的,有排水方便的西部地区是一个重点省区,我局要求我局要组织辖区内的各县(市、区)开展设施建设。
2、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求水利、电力、道路、水务、管理、维护、交通运输、电力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申请办理工作。
3、办理工作
(一)属于水利工程的应该办理设施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设施建设用地主要包括:
(1)规划、建设项目需要使用的道路、管网和供电线路;
(2)贮存设施的必要性;
(3)供电设施设备的安装、维护和使用情况;
(4)其他需要办理设施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事项。
(二)非住宅类土地
(1)不能使用的国有土地:
(1)在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中未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
(2)受依法征收土地的原土地使用权人死亡的国有土地;
(3)非法买卖、以其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
(4)以国家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为主从事其他产业、水利、生态等产业的建设项目。
(5)经依法批准的非住宅类土地。
(三)土地储备制度
(1)签订协议的、经原土地储备机构出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经原土地储备机构出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经原土地储备机构同意(出具人民政府土地储备机构出具人民政府土地储备机构同意,由出让方出具土地储备机构出具土地储备机构价款)。
(2)土地储备机构出具的土地出让合同到期后,土地储备机构按照规定届时缴纳土地储备费用,土地储备费用由土地储备机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