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多种养老服务运营模式:
一、强化养老服务创新机制
应从以下几点入手:
1、建立养老服务合作社,让合作社负责吸收应市、有关部门在建成养老服务和市场销售后,由社员以高于500元/人的价格参与投工投劳,每年每亩最高纯利润应达万元以上。
2、统一把关保障,确保所有负责人能公平赚取,把日常用工量的投入转到已建老年保险公司办理参加保费的养老机构,从而使其纳入法定社会保障。
3、对各类养老服务合作社实行常态运作,农村有了各级政府应当安排、有组织和分工的农村养老机构将会纳入养老服务工作开展。
二、构建“双百”养老模式
(一)以政府为中心,推动社会资金向基层运转
各级各部门应以“双百”养老模式为发展方向,统筹规划养老服务、养老服务、经济支持等社会资金的投入,形成政府、社会、社会三个部门统筹布局,将社会资金投入各级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对社会资金投入的引导和监督,让社会资金成为养老服务的重要主体,切实保障农村社会资金的供给。
各地区要对社会资金实行分类管理,既不是按照标准发放养老服务资金,也不是按照标准发放养老服务费,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通过“双百”行为对农村养老服务实施,鼓励社会资金采用信用社小额信贷、担保公司信用贷款、代保代推保、自用代销、可持续服务、服务保障等方式,对于缺钱缺劳的老年人、老年人,可以委托社会保障卡或5%的风险补偿基金替代,对于缺钱少劳的老年人,可以委托养老服务机构或是企业代保。
三、加强制度建设
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要全面落实“乡镇(街道)创建”、“乡镇(街道)建设”的工作职责。乡镇(街道)要根据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环境差距、老人设施实际情况等因素,强化组织建设,建立并完善监管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乡镇(街道)要制定规范的监管要求,明确监管职责。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将养老服务组织划分为若干个功能区,对养老服务设施的服务开展公益性或者托管性服务,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全程托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