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森种养殖合作社有什么政策?
一、土地的用途
(1)园地(即园地)。选择种植有3—4年树龄的果园,采取“苗木产业”经营模式,按照规划用地建设的各种林地进行集中流转,并发展商品林,规模发展成完整的产业链。
(2)生产基地。建设生产基地,采取农户与公司的利益联结,并签订有效的土地流转合同,可依照相关合同约定获取产业。
(3)项目市场。建设和经营性项目市场,通过土地专业合作社的,获取项目市场的一个最基本的条件,采取农产品的特色销售的方式,如叶用苗、中草药、果蔬、茶叶等。
二、土地的申请与承包
(1)申请土地承包。承包农户可以以承包方的名义或者个人申请,委托他人或其他组织进行土地承包,并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农村土地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在农民自愿基础上,可以依照一定的条件,流转土地经营权。在国家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流转土地,发展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的农业生产,这是未来发展农村农业生产的必然要求。
(3)申请。承包农户申请土地承包,要充分考虑当地农村土地的条件,多考察当地农村的土地资源状况和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化的能力。
(4)申请。申请土地承包,最好是具备合法的种地资格,并将土地流转的期限预留为35~40年。
2、承包地选址
(1)土地承包经营期限的确定。是我国农村承包土地的第一步,各地都有明确的规定,对承包地不设重复。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律,北方农村实行一年一熟制度,以一年的期限为准,即土地承包期的后延三十年。对于一熟地区以一年半熟为主,南方实行一年两熟制度,即每隔三年就开垦一次。对于一熟地区以一年半熟为主,以一年的期限为准,即土地承包期的后延三十年。
(2)土地承包合同。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明确了各自的权利义务,可以按照约定,确权颁证后,双方当事人可以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变更登记、注销、纠纷调解书等,达到公平合理的要求。
(3)登记。在对登记申请进行审核的情况下,以登记申请的权属材料(如土地使用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等)为准。
(4)流转。对于多年经营、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已承包到户的,可以不经审批通过流转方式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进行承包权流转,但按照法律规定确权后,仍在工商部门登记,并应当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