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特种养殖扶持企业政策做什么
2018年4月21日,财政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和控制动物疫病无公害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牧〔2020〕13号),经督导,总局决定对各地申报的畜禽疫病监测合格的养殖场制定畜禽养殖标准,并于2020年4月26日前将有关材料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我们将按照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制定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0〕6号)精神,予以适当奖励。对完成申报的畜禽养殖标准进行了县级评定,对县域内养殖场给予一定的补助。
而《通知》的出台,必将进一步加强县畜禽疫病监测、防控等的指导,督促规范兽药饲料等养殖生产行为,切实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夯实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创建的基础。
《通知》要求,畜牧业强镇建设、标准化生产、畜禽标准化、规模化经营、优质品牌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现代经营体系建设等各方面要形成保障性工作。各乡镇要把本地区畜禽养殖的发展定位,重点解决养殖粪污处理、环境保护、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畜牧业养殖、产业发展等关键环节问题,加快养殖标准的推广应用。
各乡镇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整合各类资源,统筹规划布局、养殖粪污处理、粪污处理、粪污收储、运输、利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围绕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打造优质畜禽种质资源。建立健全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制,做到设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环境保护和经济高效。
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要坚持分类管理,对存在、收集、运输、利用等问题的,及时纳入资源化管理平台,统筹处理,不搞统分结合,降低成本。鼓励各类养殖场利用粪便收集、贮存、利用、利用等方式,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形成以奖代补的施肥、供肥、消纳水等技术模式。鼓励使用雨污分流、污泥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模式,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