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特种养殖证办理流程
1、取得特种养殖证
在《贵阳市农业局关于引进业主特种养殖证的通知》中明确提到,“由于国家的严格监管,在首次引进特种养殖证时,应当取得畜牧部门的经营许可证,依法依规向当地申请二级水产养殖证,而且养殖的证件也应当在当地的农业局指定机构办理,避免从事商业性经营的行为。”
2、申报对象
依据上面的规定,经市发改委同意的特种养殖证及特种养殖证的申请,现在许多专业机构都能拿到养殖证,但养殖证必须是具有《经营许可证》和《养殖证明》,如果养殖证未取得也就等于违反了养殖经营的法律法规。
3、申请流程
在《养殖证》办理后,农户需要申请开具证明,通过对申请人的身份进行确认,同时也要具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证明等。
二、办理程序
1、养殖户直接到市水产局申请办理养殖证。
2、水产局医生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要求对养殖户进行现场检查,通过查验养殖户的养殖档案,核实养殖户的养殖规模,并通过现场核实养殖情况。
3、经过审查,养殖户实地考察后,在地级市工商局办理养殖证。
4、向县级农业局提交申请书,符合条件的,在农业局、镇农业服务中心、水产局和畜牧局备案。
5、县级农业局将申请表、养殖证、经营许可证以及养殖证等资料,在乡镇畜牧兽医站审核后上报乡镇畜牧兽医站,乡镇畜牧兽医站审查后上报县水产局,县水产局组织渔政执法人员现场核实后上报县畜牧局。
6、县畜牧局审核合格后,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养殖户抓防疫、防疫、经营不到位怎么办?
对于有人进行擅自养殖的,养殖户必须向县级农业部门申请换取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经过县级农业部门审核,申请发证并经县畜牧局备案。
养殖户违法违规使用禁用兽药和饲料、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就属于违法行为,未得到审核同意,可以省政府撤销兽药和饲料生产许可证,也可以直接将相关证据予以销毁。
农业部
2020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乡镇畜牧兽医部门负责落实县域内养殖户养殖情况,对违法违规使用兽药和饲料的养殖户依法进行严肃查处。